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广西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与能效状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现将2023年广西特种设施安全与能效状况通告如下。
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特定种类设备379815台(不含气瓶和压力管道),其中锅炉7495台、压力容器76903台、电梯217573台、起重机械45049台、大型游乐设施772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32012辆、客运索道11条。另有:建档气瓶846万只、压力管道1.97万公里。
2023年设备总量与2022年相比,净增20484台,年增长率为5.7%。其中电梯增长7.3%,压力容器增长7.6%,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增长15.8%,客运索道增长10%,起重机械减少4.4%,大型游乐设施减少4.4%,锅炉减少22.7%。
全区各市的特定种类设备分布较不平衡,南宁、柳州、桂林3个市的特种设备拥有量为17.5万台,占全区特种设备数量的46%,河池、贺州、来宾3个市的特种设备拥有量为3.5万台,仅占全区特种设备数量的9.3%。这一分布态势没有变化。
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单位1129家,其中:设计单位10家,制造单位69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521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38家,气瓶充装单位491家。
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59个,检验人员1个,无损检测人员1个。
2023年共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86952本,其中,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全年发证数占发证总数的71.7%。核发无损检测人员证书1031本,其中,中级证书931本、初级证书100本。核发检验员证435本。
全区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职机构111个,其中省级1个,地市级14个,区县级96个。另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兼职机构1188个。全区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人员共计5989人,较2022年增加1718人。
全区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直属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1个,下设12个分支机构,共持有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证1本,检验师证541本,检验员证1141本。另外还有综合性社会检验机构2个(压力容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检验),气瓶检验机构64个,“两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检验机构8个,安全阀校验机构13个,无损检测机构5个。
2023年,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对161台锅炉、3944台能承受压力的容器、216万只气瓶、1个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元件以及498个零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12个。对34723台特定种类设备、2339公里压力管道的安装过程以及338台特定种类设备的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27867个。对25583台承压类特定种类设备和3024公里的压力管道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7006个,对188722台机电类特定种类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40705个(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2023年,全区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共开展特定种类设备执法监督检查44378人次,检查相关企业17543家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679份,立案数量405件,责令停产停业1家,查封设备503台,经济处罚959.4万元。
2023年,全区发生特定种类设备一般事故3起,死亡3人,万台特定种类设备事故起数0.079,万台特定种类设备死亡人数0.079,全区特种设施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3.从事故发生区域来看:郊区乡镇发生事故2起,占比67%,城区发生事故1起,占比33%。2023年所发生的特定种类设备事故共涉及到3个设区市,其中:南宁市1起、钦州市1起、贺州市1起。其他市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4.从事故发生环节划分来看:发生在使用环节2起,占比67%;发生在维护保养环节1起,占比33%。
5.从涉事行业划分来看:发生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起,占比33%;发生在住宿餐饮业1起,占比33%;发生在制造业1起,占比33%。
1.起重机械一般事故1起。事故主要原因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对露天存放的起重机械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2.叉车一般事故1起。事故主要原因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在限速区域超速行驶。
3.电梯一般事故1起。事故主要原因为维保人员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开展电梯维保作业,在未做个人防护措施情况下擅自进入电梯轿顶作业。
一是企业未落实特种设施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二是企业熟练操作人员缺失,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差,不遵守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现象突出;
三是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对特定种类设备作业现场风险辨识能力差,应对措施缺失或者没有针对性;
2023年,对71台锅炉产品设计文件进行了设计文件鉴定和节能审查;对356台锅炉进行了能效测试。
对51台在用电站锅炉能效测试,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气锅炉92.47%、燃煤锅炉88.19%、其他锅炉87.81%。
1.对247台在用蒸汽锅炉能效测试,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油锅炉90.69%、燃气锅炉92.28%、燃煤锅炉81.24%、其他锅炉81.56%。
2.对9台在用热水锅炉能效测试,平均测试热效率均为:燃气锅炉93.39%。
3.对44台在用有机热载体锅炉能效测试,平均测试热效率分别为:燃油锅炉84.06%、燃气锅炉74.41%、燃煤锅炉83.70%、其他锅炉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