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03-20 来源:杏彩旗下平台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6,006,040.21元, 截至2023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795,784,562.51元。考虑后, 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为基数每10股送现金2.75元(含税 )。2023年度公司共计分配股利1,100,862,600.20元(含税)。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36,097,519.67元。考虑后,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非常之多,优点是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氧化铝、氧化钙、氧化硼、氧化镁、氧化钠等,根据玻璃中碱含量的多少,可分为无碱玻璃纤维、中碱玻璃纤维和高碱玻璃纤维,其中无碱玻璃纤维占据全行业95%以上的产量规模。玻璃纤维通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在允许电压下不导电的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电路基板等国民经济所有的领域,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业。它是以叶腊石、高岭土、石灰石、石英砂等矿石为原料,(上图1各种矿石按照比例配制)经高温熔制(上图2)、拉丝(上图3和4)、烘干(上图5和6)、络纱(上图7)等工艺制造而成,其单丝直径为几微米到二十几微米,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1/20-1/5,每束纤维原丝都由数百根甚至上千根单丝组成。

  自2000年以来,中国玻纤长期处在快速地发展阶段,生产规模逐步扩大。全球玻纤行业集中度高,已形成较明显的寡头竞争格局,中国巨石、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国欧文斯科宁(OC)、日本电气硝子公司(NEG)、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六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全球玻纤总产能的70%左右,我国三大玻纤生产企业的玻纤年产能合计占到国内玻纤产能的70%左右。

  就全球而言,玻纤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基建和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电子电气、工业设施、能源环保,占比分别为35%、29%、14%、12%、10%。我国玻纤应用领域大多分布在在建筑材料、交通运输、电子电气、风电、工业设施等领域,占比分别为34%、16%、21%、14%、15%,与全球玻璃纤维消费结构相比,我国玻璃纤维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比例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其中有相对偏周期的应用领域(建筑建材、工业设施等),也有比较新兴的应用领域(汽车轻量化、5G、风电、光伏),所以玻纤行业兼具“周期”和“成长”双重属性,伴随着行业的发展进步,其“成长”属性慢慢地加强。在双碳目标推动下,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新型建材等领域需求长期向好的态势不变,行业领军企业的竞争优势显著,市场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公司主要是做玻璃纤维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粗纱及制品销量248.14万吨;电子布销量8.36亿米。全年公司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442,251.90万元,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99.06%。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7,580.2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444.2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3.9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真实的情况,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燕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燕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刘燕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就刘燕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燕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人数空缺1人。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杨国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杨国明:男,197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CEO张毓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毓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CEO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张毓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毓强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将在公司董事会的战略把控及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继续发挥作用。

  作为公司玻纤业务创始人,张毓强先生自2005年担任公司CEO以来,带领公司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并在全球玻璃纤维行业奠定了领导者地位,为推动中国玻纤产业高水平发展并引领全球行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把握公司战略发展趋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经营管理上的水准、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就张毓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努力和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CEO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国明先生为公司CEO,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国明先生简历附后)。

  杨国明先生:197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CEO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沈林先生简历附后)。

  沈林先生:1979年出生,工程师,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国内生产总监兼计调物流部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4年3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第 8.01项议案回避),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第8.02项议案回避)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 可以用邮件方式登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常张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6,006,040.21元, 截至2023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795,784,562.51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0,862,600.20元(含税)。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36,097,519.67元。考虑后,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根据其2023年度的工作拟确定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10万元和20万元。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2024年度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九、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分项表决并都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之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新材料”)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共计534,26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09,117万元。

  在审议与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北新建材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刘燕、倪金瑞回避表决,该事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与振石集团之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振石新材料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该事项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分项表决并都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将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子公司、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在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刘燕、倪金瑞回避表决,该事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该事项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370亿元人民币及7.5亿美元总额度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授信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银行授信另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