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落户,2013年以后都要遵循规范字要求,解决生僻字之忧 首席记者吴永功 摄
生活日报11月21日讯 女大学生因为姓名中有生僻字,在保研过程中遇阻,这下急坏了为她起名的母亲,母亲直言后悔。关于起名的话题,因为南方这名女大学生的此番遭遇,再度引起了网友的热议。11月21日,记者就起名落户问题与一线户籍民警面对面。
“谷警官你好,我是某某银行的,一个客户来开卡,他名字中有个生僻字,身份证上能打出来,我们这边不行……”今年9月份,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户政服务大厅内电话响起,户籍民警谷静接起电话后,对方“噼里啪啦”一通倾诉。
原来,就在这通电话前几天,一个在济南某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将户口从外地迁入了济南,并办理了身份证。这名学生是个小伙子,20多岁,他的别的信息都很寻常,只不过名字有些特别。谷静回忆说,这个大学生的名字里面有个生僻字“”,这个字的读音是yǎn。由于这个字太少见,所以印象比较深刻,民警在电脑里输入这个字的时候,还特地询问这个字的读音是什么。
“就是飞龙在天的那个字,上边一个龙,下边一个天……”在电话里,银行窗口的工作人员语气十分着急,询问民警是怎么将这个字输入到系统里的。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说法,银行工作人员根据这名小伙子的读音输入之后,只找到了一个类似的“龑”的繁体字,并没有简体字版本,没法输入姓名提交受理开卡业务。
谷静告诉对方,是因为银行系统的电脑里字库跟公安系统有出入,她建议对方安装一个指定的字库软件,升级之后就可以在系统里输入这个不常见的“”字。一层窗户纸戳破了,这个打不出生僻字的问题得以解决。
生僻字因为特别,所以很容易让别人念不准。在户籍大厅办理户口迁入的时候,民警曾询问这个小伙子,为何不改个常用字。小伙子说,这个字是家人给起的,大有讲究,“”指的是飞龙在天,或者是有我无敌,唯吾独尊的意思,在《周易》等文献均有记载。所以,小伙子坚持不改名字。
不过,也有人因为名字中的字有生僻字,在真实的生活中遭遇各种碰壁后,到派出所主动更改名字。就在前不久,历城公安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户籍大厅来了一位80多岁的老大爷,这名老人此行来到户籍大厅,是要给自己改名字的。洪家楼派出所户籍民警李佳贞说,这名八旬老人主动要求改名字,是因为他房产证上的名字,跟早年办理的户口簿上的名字不一致。
因为户口簿办理日期比较早,身份证办理的也比较早,老人的名字里有个繁体字的“韻”,这个字一直跟了他一辈子。在办理房产证时,身为房屋产权的所有权人,老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个简体字“韵”。由于老人年事已高,他担心户口簿、身份证的名字与房产证的名字不一致,会引发一些麻烦,于是决定来到派出所改名。
根据规定,名字里有生僻字的可以改名,于是民警按照老人的要求将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并在户口簿的相关页面上写上“曾用名某某韻”。
“现在各种稀奇古怪的生僻字,想在新生儿落户时出现是不行的了。”谷静和记者说,因为现在落户,必须依据国务院公布的规范字,也就是2013年6月5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23 号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超出规范字表上的任何字,都无法落户。此前起名时的各种生僻字,都存在于年龄稍大点的市民身上。
在济南,市民通过济南公安户政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动动手指,便能轻松在线月,济南公安户政部门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研发推出了一系列户政便民服务新举措。市民搜索添加“济南阳光户政”微信公众服务号以后,便可以与户政部门利用微信互动。“济南阳光户政”的微信号内容包含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办事大厅三大板块。其中“便民服务”板块目前包括查查身份证进度、新生儿取名指引等内容。通过新生儿取名指引模块,市民便可以查到名字在济南现有人口信息库中的重名率,还有是不是符合国务院规范字的要求,从而为新生儿落户起名提供参考,少跑冤枉腿。
今年8月,市民范先生的孩子出生了,全家人沉浸在新生命降生的喜悦中。有亲朋好友前来道贺时,询问孩子落户起的是什么名字。此时,范先生还在翻着字典给孩子想名字,有一种说法无意间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到公安部门落户的时候,这几年不让起2个字的名字了,比如李红这样肯定不行了,据说是因为孩子上学的时候重名率太高……”同事告诉他,给孩子起名是个大学问,务必注意规避风险。而他也隐约觉得,之前听过类似的说法。不过,他还是拿不准这个说法可不可靠,于是向公安部门咨询。
“落户的时候,不会限制姓名有几个字,虽然一般是三个字,但是两个字、四个字、五个字也并没有禁止。”谷静说,而且,过去也从来就没对落户姓名的字数限制过,社会上关于限制落户字数的传言,其实是谣言。
按照中国人的习俗,孩子起名落户时一般都是随父姓。难道这是唯一的选择吗?其实不是的。按照公安落户的规定,孩子落户时,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还可以随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这一辈姓。
不过,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落户时不得含有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比如小A、小B或者小6、小7之类的怪异名字。而且,起名也要符合公序良俗,不能随意追求个性。
浙江宁海严女士的女儿,在上海念大四,马上就要保送研究生了。原本是很高兴的一件事,但学校在向“学信网”推荐过程中却发现,这一个名字没法录入系统。
严女士的女儿,出生在下雨天。因为希望她像小雨点一样美好,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就用了寓意美好的“由页”字。在落户时,派出所能在户口本上打出这个字,严女士没觉得这名字以后会带来什么样的问题。从小到大,女儿带给严女士的,真的都是美好。随着女儿渐渐长大,问题接踵而至,而这样一些问题,都是这一个名字造成的。
像银行、铁路等很多系统里,这个“由页”字是打不出的,只能打出繁体的“頔”,而户口本、身份证上却是“由页”字,两者有区别,带来不少麻烦。“办理银行卡或者别的业务的时候,就得用拼音或者特殊符号代替。”前段时间,女儿获得了学校研究生保送资格,当学校准备把她的资料报到“学信网”推荐时,发现更大的问题来了。女儿在电脑前,名字最后一个字怎么都输不进去,报不了名。这下,严女士急了,更担心女儿今后继续求学、就业,名字带来的麻烦会慢慢的多,她现在觉得很对不起女儿。
2009年,济南市民吕某给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诗意名字———“北雁云依”。而在办理户口登记时,当地燕山派出所认为,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条件,拒绝登记。为此,2009年12月17日,吕某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前该案系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诉讼过程中,吕某与公安机关各执一词,最后因法律适用问题,历下法院裁定终止审理,决定送交“有权机关”做出解释或者确认。
据了解,吕某坚持认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改变自身的姓名,自我命名是自然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可以干涉。而婚姻法中规定的“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是对男女平等的表达,而不是必须随父姓或随母姓。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北雁云依”的名字应予认可。而公安部门则认为,民法通则并未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而作为特别法的婚姻法,其中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没有规定可以随第三姓。随后,这一争议,由地方法院提交至最高人民法院,其后又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经研究后,最终明确意见: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创设新的姓氏,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解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被中止5年后,于2015年4月24日在山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北雁云依”要求办理户口登记的诉讼请求。
有专家学者就此指出,百家姓历史悠远长久,中国人取名应该遵循自己的文化传统,而不能随意创设。目前,此案入选最高法指导性案例,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以后姓名权行政诉讼案将按照此指导性案例审判,取名不能任性随意。